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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办法?

信息来源:作者:发布时间:2019-10-29浏览量:
录取办法

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,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,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择优录取的原则。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,院校可予以加分录取:

1.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5分;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(原大军区)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10分。

2.烈士子女可加10分。

3.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普通高校时可加3分。

4.归侨、归侨子女、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10分。

(一)划线原则: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总成绩综合考虑划定录取控制线。

(二)录取原则:按照“分数优先、遵循志愿”的原则,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,同分的考生按文化测试成绩语文、数学、外语依次排序。

(三)学校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,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,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,录取结果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,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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