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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医科大学2020年江苏省生源录取规则、招生要求!

信息来源:作者:发布时间:2019-11-01浏览量:
南京医科大学是教育部、国家卫生计生委、省政府联合创办的首批医科大学之一,也是江苏省高水平大学。创建于1934年,被命名为江苏省医学管理学院。1957年由镇江迁至南京,更名为南京医学院。1962年被列为中国第一所六年制医学院。1981年被批准为中国首批博士、硕士学位授予单位。1993年更名为南京医科大学
学校有19所学院(包括康达学院)。拥有26所附属医院和50多所教学医院目前,学校总部在岗职工1800余人,其中专任教师945人。现有教授218人,副教授280人,博士生导师752人,研究生导师2312人。目前,学校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,美国国家医学院外籍院士1人,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3人,青年学者2人,百万人才计划领军人才1人,国家百万人才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3名,国家百万人才计划优秀青年人才2名,国家百万人才计划优秀青年人才7名,国家百万人才计划领军人才3名,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9名,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2名。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、国家名师1名、国家优秀教师1名、江苏省著名教授32名、国家教学团队3个、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。


第十一条  学校根据江苏省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及阅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,择优录取。

第十二条  学校执行国家与江苏省有关加分政策规定,并计入总分。

第十三条  学校2019年招生专业分为自然科学专业和人文社科专业两大类,自然科学专业类需选测物理,人文社科专业类需选测历史,另一门选测科目不做要求。

第十四条  学校各专业对江苏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如下:
 
招生批次 招生代码 科类 选测科目
等级
必测科目
等级
技术科目
等级
提前批次
(地方专项)
1112 理科 B+、B及以上 均须达到合格
(或C级及以上等级)
合格
本一批次
本一批次 1134 理科 B、B及以上
文科
1503
(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)
理科
 


第十五条  对符合学校选测科目要求及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的进档江苏考生,选测科目有1门达到“A+”则加5分参加专业投档,有2门达到“A+”则加10分参加专业投档。
第十六条  学校根据“专业级差”原则录取考生,同一专业的第二、三、四、五、六志愿的级差值均为1分。考生专业投档分相同时,按语数外总分含附加分排序;专业投档分、语数外总分含附加分相同时,按语数总分含附加分排序;专业投档分、语数外总分含附加分、语数总分含附加分仍相同,优先录取选测化学的考生。以上各项都相同,则按照必测科目等级、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排序。

第十七条  综合评价录取考生按《南京医科大学2019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》执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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